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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进口收发货人、代理备案操作指南

一、办理事项

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

二、办理方式

(一)网上提交申请:“互联网+海关”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。

(二)现场提交申请:各主管海关业务现场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(一)取得营业执照。

(二)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拟进口的食品种类。

四、提交材料

(一)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。

(二)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、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。

(三)拟经营的食品种类、存放地点。

(四)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、加工和销售的,应当提供相关说明(食品品种、数量)。上述资料除申请表可为电子版外,其他均为纸质版,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,一式一份。

五、办理流程

(一)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备案申请。

(二)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审核,符合要求的报海关总署审核,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业(企业可以修改申请信息后重新提交)。

(三)可在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-“信息服务”-“进口食品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”-“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”栏目查询。

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、代理商备案

一、申请条件

从事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。

二、提交材料

线上填写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申请表单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(一)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在“互联网+海关”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进行注册,使用用户名、密码登录。

(二)完整填写申请表单并提交。

(三)海关总署审核,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公布境外出口商名单,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业。

(四)可在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-“信息服务”-“进口食品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”-“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”栏目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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